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镇江出台引进培育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三年行动计划
2008-9-4 镇江市人事局 字体[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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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日前,市委、市政府出台了《镇江市引进培育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三年(2008-2010)行动计划》(简称“331”计划)和《镇江市“创新创业人才集聚工程”实施细则》。围绕我市装备制造、绿色化工、造纸、新材料、特种金属等主导产业及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产业,三年内每年引进10个领军人才团队和30名左右领军人才,到2010年,引进培育30个领军人才团队和100名领军人才,带动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,形成引领镇江跨越发展的高层次人才链,促进一批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成功孵化、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,推动我市主导产业高端化,新兴产业规模化,传统产业高新化、品牌化。

  我市引进培育的领军人才主要是指:在国内外具有创新创业经历,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,其技术水平国际先进,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,或在国际某一学科、技术领域为带头人、拥有高技术含量科研成果、市场开发前景广阔的人才,以及引领我市产业发展的带技术、带项目、带资金的创业或创新人才(团队)。

  为保证“331”计划的实施,市和辖市区设立领军人才专项资金,市本级每年不少于2000万元,各辖市区、镇江新区每年不少于500万元,主要用于为领军人才提供创业扶持、安家资助等。

  对引进的创业领军人才,按重点推荐项目、优先推荐项目、一般推荐项目分别给予政策扶持。

  为强化领军人才引进培育的服务与管理,市领军人才办为每位领军人才(团队)配套设立领军人才服务组,确定服务组市县两级党政领导组成名单,定人定责,全程服务。将辖市区、镇江新区领军人才引进培育工作,列入党政领导科技与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。建立领军人才项目年度考核评估制度,市领军人才办定期走访领军人才,听取意见和建议,完善改进工作,推进领军人才项目长效服务机制的形成和发展。市人事局具体负责领军人才引进后的相关手续办理和扶持政策兑现,并牵头成立领军人才协会,定期开展各类培训、辅导和讲座活动。

  我市对拟引进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经市有关部门初审、技术评审、综合评审后,最后通过面试确定入选名单。市人事局将定期发布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公告,并通过镇江市政府网、镇江市人事局网等有关网站及新闻媒体向海内外公布。()

(作者: 编辑:luying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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